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闹市两墙“癣”“污染”好心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3: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花花绿绿的广告粘在墙上,又脏又乱,污秽不堪,使我回乡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昨日上午,从西安回广元娘家耍假的陈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广元城区两面广告墙如集中的特大号“牛皮癣”,在节日的闹市区严重影响市容。

  闹市区墙上广告泛滥

  根据陈女士所说路线,记者在蜀门北路左侧的公交车站旁找到了这两面广告墙。两面临街广告墙分别长约四米、宽一米,“广告张贴栏”5个朱红大字在墙上异常醒目。由于此地位居闹市,商铺林立,流动人口多,招工、转让、出租、出售等各类广告在两块“专栏”里泛滥成灾,“栏”里“栏”外贴得到处都是,有的广告粘贴不牢,在秋风中摇摇欲坠……在招聘广告中,记者还发现夹杂有许多用词十分暧昧的用工信息:招闲聊少爷(包房),待遇可观;招闲聊公主,待遇丰厚……

  贴在专栏内“就是对的”

  据一长期在此做生意的商家称,广告栏是建设局设置的,已存在十多年了,广告“凶”的时候厚达十几层。

  记者随后打电话到广元市建设局询问相关情况。城监支队一工作人员称,设立广告专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整治城市“牛皮癣”,规范乱贴广告的行为。目前,广元城内像这样的“广告栏”有四五处。该工作人员称,这些广告只要贴在专栏内“就是对的”,存在合法。

  擅贴虚假广告相关部门无奈

  撇开“广告张贴栏”影响市容一事,它作为一个经建设部门许可的广告信息发布平台,该如何加强管理,保证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呢?该工作人员称,规范程序应是先由工商局审查内容,再经由城建部门张贴发布。但实际情况是,不少人擅自制作品质低下、内容虚假的广告,悄悄贴上去。在广告栏里,的确有不少虚假信息,这让工商、城建部门都很无奈。

  这位工作人员说,城市“牛皮癣”很难治,广元设立“广告张贴栏”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城建部门应与广告主签合同

  司法界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广告张贴栏”作为城建部门规划设立并实施监督管理的广告信息发布平台,尽管没有收费,但根据《广告法》,城建部门作为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应与其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了虚假广告,导致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城建部门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相关链接:

  《广告法》第二十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文/图记者青兴海广元新闻热线1330813998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