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不满机票退票规则 欲起诉航空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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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4: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戴宇)“在广州延误了飞机,却让我到厦门去退票,这样的霸王条款就要告!”因为天气原因,李先生花了3天时间才从广州飞回万州。昨天,较真的李先生说,“我们已经联系了10多名旅客,打算起诉航空公司。” 旅客:要状告退票规则
李先生说,坐这趟飞机的旅客因为这次“超长”飞行相识了,相互留了电话,“我们打算一起起诉航空公司,要求赔偿因飞机延误造成的旅客损失。此外,还要求航空公司修改限定退票地点的规定。” 李称,因为厦门没有直达万州的航班,自己的机票是在厦门购买的,所以就只好到广州乘坐,“难道退票还必须到厦门去退?其他乘客很多也不是在广州买的。” 李先生对航空公司这样的规定感到十分不满,“既然能联网售票,为什么不能联网退票呢?” 代理:购点退票是行规 记者昨日走访了我市10余家机票代理点,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管买的是哪个航空公司的机票,都必须到购票点退票。 一航空公司机票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这是行规。” 通过代理点买票时,如果乘客要求退票,航空公司只跟代理结算,而不直接跟乘客结算,所以乘客只能到代理点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