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自杀遭阻拦 杀害同居女友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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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7: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李伊非 实习生 岳泉 陈贤) 一大学毕业生准备自杀时,被同居女友阻拦,他竟然将她杀死。凶手叶进日前被武汉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4岁的叶进是汉川人,与朱蔚是高中同学。两人大学期间发展为恋人关系,后同居。叶进2003年毕业后无业,情绪低落,精神抑郁,并曾因此住院治疗。2004年初,朱蔚开始
去年2月20日凌晨2时许,叶进在江岸区园丰村租住处打算自杀,被朱蔚阻止。叶进起意要和朱蔚一起死,遂对朱蔚掐颈捂口,致其窒息死亡。去年3月14日,叶进被抓获(本报2004年3月12日24版曾作报道)。朱蔚父母要求叶进赔偿抚养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23.5万元。 武汉市精神病院出具的司法鉴定称,叶进患有精神症,但属非精神病性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法院据此认为,叶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论罪应当处死刑,鉴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不必立即执行;叶进无职业也无个人财产,免于赔偿。 判决作出后,叶进认为自己有精神病,不该被判死刑,目前已提出上诉。朱蔚父母也就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