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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资源 山庄豪宅“独霸”南湖美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6日09:47 汉网
侵占公共资源山庄豪宅“独霸”南湖美景(图)
南湖岸边的楼盘建成后,修起了高高的栅栏。(记者王纲 摄)  

  记者王纲 实习生陈松

  近日,家住南湖附近的黄爹爹致电晨报称,珞狮南路的南湖岸边,是被市民公认为南湖最优美的湖岸线,附近的居民早晚都会沿着湖边散步、钓鱼。但随着南湖岸边一批楼盘开发建成后,修起高围墙,建起栅栏,小区门前还有保安值班,“外人”进不了小区,只得隔着高墙观看湖光美景。

  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珞狮南路的南湖岸边,两岸建了众多楼盘。

  在某山庄门前,记者看到小区沿湖边修起了一道一米多高的墙,墙上有1米多高的栅栏。如果要想沿湖观看湖景,就必须穿过小区保卫室。

  记者与黄爹爹一起,准备穿过小区保卫室时,被保安拦住盘问。该保安说,“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记者亮明身份后,保安称他们只是在执行上面的安排,至于为什么,得去问领导。

  之后,记者围着南湖岸边由北向南跑了数里路,屡屡被阻挡在私家住宅外。

  开发商:出于安全考虑

  该小区开发商一胡姓负责人称,他们于1995年买下该块地皮,1999年开始第一期开发。沿湖修栅栏是考虑到小区的安全设置的,当初的设计方案就是沿湖的,该方案得到了规划部门的批准。

  他称,要求沿湖应建设对公众开放的环湖路的规定是2003年出台的,但此时,小区一期、二期工程均已建成投放市场,如要更改实属不易。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正在进行第三期开发,他们会留一条环湖路出来供“外人”行走。

  有关部门:正在协商执法

  市水务局法规处一尹姓工作人员称,按政府职能划分,水务局只负责水域面的管理,但这些楼盘是在岸上修建栅栏,并没有侵占水域线,因此,水务局无权管理。

  市城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城管负责违章建筑的管理,至于留不留环湖路,那是规划部门的管理范围。

  市规划局一负责人称,规划部门规划验收时,该山庄的规划图纸上并没有沿湖栅栏。该山庄等规划验收结束后,才沿湖修建了一道栅栏,将南湖沿岸变成小区的后花园。他表示,规划部门没有执法权,现正和城管部门积极协商准备一起前往执法。

  专家:侵占了公共资源

  中南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罗教授对记者说,围湖建房最大的危害在于它侵占了社会的公共资源。

  2002年颁布实施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以及有关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填湖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然而,围湖建房作为侵蚀湖泊资源的另一种形式,却因为它的危害比较隐蔽,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另外,根据2003年颁布的《武汉市规划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沿湖应建设对公众开放的环湖路,任何单位不得修建封闭围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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