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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国税实行“阳光办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7:33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0月7日讯(通讯员 李劲李怀根)平江县国税局推行公开办税制度,税干与个体工商户的关系悄然转变:以往,税干串户催税忙;如今,纳税自觉上门来。至9月上旬,全县1280位个体工商户入库税款1100万元,同比增长13%。

  今年初,平江县国税局结合税源户籍清理,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地税、纳税人代表,对全县个体工商户进行阳光评税定税,推行全程阳光征收和稽查,发放办
税联系卡,试行税负公示卡制度,并公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举报监督电话,避免暗箱操作,为纳税人撑起了一方公平竞争的蓝天。据了解,县国税局采取蹲点检查、商品存盘、进货渠道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县4780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一一核实。对达到月销售5000元以上起征点要求的1280户,全部公开评定应征税额,并在平江电视台和县城繁华区给予公布,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在阳光评税定税过程中,原有34户免征户恢复为应征户,2户应征户依法改为免征户。城关农贸市场个体户余保国从事酒类零售,原来定为免征户,经民主评议,月销售额在7000元以上,改为应征户。他说:“定税不开后门,税就交得公平。尽管我由免征户变为了征税户,还是打心里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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