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输官司打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09:43 东方网-劳动报

  得悉郭立律师被涉讼当事一方殴打的消息,除了震惊,就是沉思。意识决定存在。郭立律师被打,决非偶然。

  郭立律师是一个老律师,当选过上海市“十佳律师”,也出任过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和长宁区政协副主席。他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竟然被涉讼的另一方公然扬言要“废掉”。对方毫不含糊,在郭立律师受到警方严密保护、又在法院内部的情况下,拳脚相加
,还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逐个寻找,要施以杀手,可见狂妄到了极点。

  郭立律师被打事件,绝不是偶然的。一个时期以来,律师被打事件屡有发生,仅今年以来,上海地区就发生多起。1月18日,杨律师在代理一起公司财产纠纷案中,对方当事人多次扬言要杀了他;6月1日,李律师在参加完庭审后,在法院门口遭对方当事人殴打;6月15日,陈律师在外地法院出庭时,对方当事人当着法官的面殴打他;7月20日,费律师在处理一起医疗纠纷过程中,遭病患家属殴打。

  输了官司打律师,从表象来看,是一般的治安事件或者刑事案件,从本质上来看,是一个国家的法治意识、公民素质的生动体现。输了官司打律师,为什么不打法官?辩道理在律师,判输赢在法官呀!因为法官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象征,殴打法官就是叫板国家机器,这是一个傻瓜也懂的道理!其实,律师也是国家法治的组成部分之一,殴打律师,同样是挑衅国家法律。不同的是,包括公、检、法在内的诸多部门的个别同志,也是视律师为陌路人。否则为什么在警察的保护下,在象征国家司法主权的法院里,郭立律师还是要被人殴打和追打啊?

  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律师的作用和地位不容置疑,也无法取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本来就是法治社会的具体表现,一输官司,就打律师,既没有法律,也没有道理。即使律师徇私枉法,可以诉诸于律协,也可以举报纪检、督察部门,更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恼羞成怒、以暴易暴,这是恐怖分子的手段,不是一个文明社会人的作为。

  通过郭立律师被打事件,我们知道,要争取社会对律师公正的待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实现社会法治,也有很长的路要走。□王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