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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开收供热费 居民可到物业公司或热力公司交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0:2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0月7日讯(记者 殷长晓)今天,记者从负责淄博市中心城区冬季供热的几家热力公司了解到,从10月开始,今冬供热费用已经开始收龋从即日起,住户可到小区物业公司或者热力公司交纳今冬供热费用。

  今年,为了保证冬季供热,负责淄博中心城区供热的淄博热电集团共敷设供热管道10700米,为今冬供暖新增供热能力100吨/小时。目前,供暖各项检修工作已进入尾声,冬季
供热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保证11月初具备供热运行条件,今年供热期从2005年11月15日开始,2006年3月30日结束。

  根据《淄博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规定》和淄价字(2004)260号文件规定,淄博市中心城区内居民住宅将按套内面积20.3元/平方米收龋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照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照全部面积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按照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的50%计收供暖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公寓以及中小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驻军战士宿舍、敬老院等按照建筑面积19元/平方米收龋商业和办公楼按照建筑面积28元/平方米收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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