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国庆加班钱该怎么算 劳动保障问题专家来作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5: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近日读者对此疑问多多,记者特意采访了劳动保障问题专家,一一作答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国庆长假里,东莞的张先生1日至4日加了4天班。虽然加班有加班费,然而张先生心里还是不踏实:发多少加班费,都是老板说了算,而按照规定自己到底应该拿多少?这几天像张先生一样就国庆加班费问题向本报咨询的读者还有很多,记者为此特意采访了劳动保障问题专家。

  加班费可拿三到四倍

  长假加班,加班费怎么算?专家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里有明确标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就“十一”黄金周而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在国庆头3天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总共需支付劳动者4倍的工资。后4天是休息日,用人单位总共需支付加班的劳动者3倍的工资。

  不上班者也应发工资

  中山某广告公司员工李小姐反映的情况更“离谱”,好不容易等到国庆节大假日,谁知道单位居然要扣钱。老板的理由是:“不上班就扣钱!我们又不是国家部门,肯定要扣钱啦。”专家就此指出,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绝不能以所谓的“不上班”为由扣发工资。

  调休不能代替加班费

  市民陈先生来民询问,国庆加了班,单位说准备安排补休,所以就不发加班费了,这样合理吗?专家说,如果国庆1日至3日加班,是不能用调休来代替的。因为按照规定,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都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事后可以安排同等时间补休而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专家们还表示,群众遇到这类问题,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拨打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举报投诉,在广州市也可拨打86012333。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