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婿为琐事残杀岳父岳母 碎尸后蒸煮焚烧20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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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6:30 桂龙新闻网 | |||||||||
杀人、碎尸、蒸煮尸块、焚烧……9月30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碎尸案。令人震惊的是,犯罪嫌疑人居然是受害人的女婿。10月1日,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民和县谣言四起:凶手吃人肉喝尕酒
10月5日,记者得到消息后立即乘车赶往民和县进行采访。记者到达民和县时,正值12时,由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到14时30分有关领导及办案人员上班后,才能接受采访。于是记者便在民和县大十字等处溜达,就在这段时间内记者发现,这起杀人碎尸案早已在民和县城内炒得沸沸扬扬,并流传着多种版本。有人说,犯罪嫌疑人将其岳父、岳母杀害后,把受害人的头割了下来,放在高压锅里煮熟后,一面喝着尕酒一面吃着人肉;也有人说,凶手把一名受害人的心脏掏出煮着吃了;有人说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妻子精神失常了……。总之,说法各异。 记者根据群众的指点,来到案发现唱—某银行家属院二单元二楼。记者在受害人所住房屋门口驻足片刻,隐隐约约闻到一般难闻的气味。据周围的住户介绍,二单元二楼某室内住着一对老年夫妇,是2004年搬进来的,因为该家属院内多为租住人员,相互间并不了解。10月1日早上,在院内晨练的居民发现受害人家中的烟囱内冒出滚滚浓烟,浓烟中带有肉焦味,大家都认为两老人在烧羊头,直到下午17时40分许,警察到达后,居民才知道,老人被害,并被凶手焚烧。 真相:凶杀案祸起房屋 犯罪嫌疑人叫高某,是受害人齐某与王某的女婿,据说以前双方的关系很好。关系既然很好,为何会发生如此惨剧呢?民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办案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案发经过与案发原因。 今年42岁的高某1999年从青海省某公司下岗后购买了一辆车在西宁市跑出租。2003年,西宁市某单位退休职工齐某在单位分得一套住房,齐某对几个孩子们称:这房子谁掏钱买下就归谁。据介绍,当时该房屋估价要七八万元钱,齐某的几个孩子多数都有房屋,都称不要,只有没有住房的女婿高某说要买下这套住房,齐某答应了。 谁知道,当高某交钱买房时只拿出了18000元。对此,其他姊妹不高兴了,说齐某偏心,以如此便宜的价格将房子卖于高某。也许是为了让孩子们不产生矛盾,也许是不让孩子对自己有意见.......后来,齐某不让高某入住此房屋,并称等到自己去世后,房子再归高某所有。于是,高某只好在西宁市租了一间房屋住进去,并继续跑他的出租车。 由于高某在跑出租车期间,无意中得罪了一些人,有人经常找他麻烦,见在出租屋内无法继续住下去,他找到妻子的一个妹妹,希望妻妹能和岳父说说,让他住到自己已经掏钱“买下”的房屋。经妻妹说情,老人同意高某住进这套位于西宁市祁连路的房屋,而齐某与妻子王某于2004年租住到民和县某银行家属院去了。 2005年春节,齐某给女婿高某打电话称,自己要搬回西宁市祁连路的房屋去住,要高某另找地方,高某答应了,但在案发前,老人一直没有搬回西宁。而在此期间,高某开车去大通的途中撞了人,面临巨额赔款,出租车被有关部门扣押,因此他只好呆在家里。 2005年9月29日,齐某再次给高某打电话问:“你是否准备好了?我就要搬回来了。”高某说:“准备好了,我的东西很多,能不能让我把东西放在家里,搬出去找房子没地方放东西。”老人拒绝了女婿的这一要求,他让高某把所有东西搬出去。这一举动让高某非常生气,他认为老人做得太过分了。 9月30日中午,高某独自来到西宁市人民公园门口转悠,当他想到老人对自己的态度时,不由得愤怒起来,认为老人欺骗自己,应该跟老人好好理论一番。于是,他乘上了开往民和县的汽车。 当天18时30分左右,高某来到齐某租住的房屋内。吃过晚饭后,高某与岳父因房屋一事发生争吵,岳母王某劝解,齐某让她回避,她只好走出出租屋。房屋内,高某与齐某的争吵越来越激烈。齐某说要把高某买房屋的钱退给,高某不同意,他要求岳父赔偿5万元的损失费,被岳父拒绝。随后,两人撕扯起来,年轻力壮的高某打了老人两拳,跑到厨房内操了一把菜刀揪住老人一刀砍了过去,将老人砍伤。老人说:“你今天就是把我砍死,我也不给你房子。”听到老人的话,高某更加气愤,接着朝齐某的咽喉又是狠狠的一刀,将老人砍死在地。与此同时,高某的岳母王某推门进屋见此情景,哭着说:“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已经失去理智的高某没等其岳母把话说完,将其杀害。 残忍:碎尸、蒸煮、焚烧20个小时 据办案人员介绍,高某手段的残忍程度极其少见,他将岳父、岳母杀害之后,把岳父齐某的心脏掏出,划成4瓣。 高某把两名老人杀害后,坐在椅子上狠狠地抽了一阵烟。此时的高某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害怕或是后悔,他想到的是岳父对自己如何的不好,自己是如何的受到欺骗。他越想越气愤,接着操起菜刀便把两具尸体肢解,切成无数小块,然后一块块地放到锅内煮熟,再一块块地放到炉内焚烧。10月1日8时许,被焚烧尸块的气味薰得难以承受的高某到院子里的小卖部买了一瓶酒,返回屋内继续他的罪恶行径。据介绍,从9月30日晚至10月1日17点40分许,犯罪嫌疑人对尸块整整蒸煮、焚烧20个小时。 妻子与妻妹报案 9月30日高某与齐某为房子一事吵得不可开交时,王某偷偷给在西宁市的孩子打电话告诉了当时的情景。高某的妻子给三妹打电话得知丈夫正与爸爸为房子之事争吵时,不由得担心起来,给爸爸打电话没人接,给高某打电话又不在服务区内,她与三妹决定第二天赶往民和。 10月1日17时30分左右,高某的妻子与妻妹来到父母租住的房屋,门房紧锁,敲门无人应答。姐妹俩赶紧下楼准备再次打电话。刚走到院子里,就见到第二次外出买酒的高某醉醺醺走进院子,高某的妻子与妻妹便问:“爸妈呢?”“被我杀掉了。”高某不在乎地说。妻子与妻妹刚开始还不相信,当看到高某指甲里的血迹时,两人感到事情不妙,立即打了110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民和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常民警进入案发现场发现,房间内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灶台上的锅内正煮着一锅碎尸块,几块已被煮熟的碎尸块正在炉子上焚烧,卧室、客厅内散放着数十块碎尸。 成立专案组 鉴于案情重大,民和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陈邦柱为组长,抽调精干力量为成员的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海东地区公安局、省公安厅逐级上报。 10月1日20时30分,海东地区公安局领导及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10月2日上午10时5分,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领导与技术人员、法医也到达现场进行勘查指导。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交代了上述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西海商报选稿:韩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