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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打工受刀伤 被刺?被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6:23 华商网-华商晨报
在日打工受刀伤 被刺?被逼?(图)
邓华(右一)昨日将伤口展示给中方工作人员看

  本报记者 王海英 摄

  晨报讯 (记者 冯翔)“这三年一定拼命干活儿,把出国借的钱赚回来。”24岁的沈阳小伙儿邓华在去日本时心里一直这样想着。

  不到一个月,邓华回国了,可他带回来的却是腹部的一处刀伤以及一条20厘米长的手术创口。

  起争执 沈小伙在日被监工捅伤

  今年年初,家住辽中县乌伯牛乡的邓华通过“慧缘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及一家日方中介公司办理了出国劳务,预计去日本三年。8月25日,他飞抵日本冈山市,被安排到一家工厂当工人,从事灌装塑料模具的工作。不料不到一个月就出了事。

  邓华回忆:9月19日凌晨3时左右,正在上夜班的他由于工作没有做好,惹恼了一个叫大衫(音)的30多岁日本监工。发生口角后,大衫先是打了他一拳,见他躲闪,又拿起手边的工具刀捅进了他的左腹部。

  昏迷的邓华被送到了医院。为了检查刺伤处,做了全身麻醉后,从腹部中央切开了一条长约20厘米的口子。住了约十天院后,日方中介公司把他接出院,又养了几天。翻译带他到当地警察局作了询问。对于受伤一事,邓华的说法是当时有许多围观者,中国人和日本人都有,但谁也不敢为他举证。因此,日本警方作出结论:没有事实根据,取证困难,因此各占一半责任。

  出院后,邓华发现:工厂大门已经不允许他进去了。而且,那个叫大衫的监工并未受到处理。

  受威胁? 不签“自愿回国书”不让走

  养了几天伤后,翻译拿来了一张“自愿回国同意书”,邓华签字并按了手印:“本人……因工作期间使用自用工具刀受伤,由于该事故没有任何人在场,我自愿负一半责任。在日本进行10天治疗后,本人认为目前身体已康复,不会有后遗症问题,已支出的医疗费用180万日元已由日本企业承担……本人自愿于2005年10月7日回国,并承诺回国后将不对日方企业及日方第一接收机关和中方派遣公司追究法律责任以及其他的经济赔偿。”在这份合同书上,慧缘公司答应“从同情角度”给予邓华两万五千元的补偿金。

  “当时我害怕极了,甚至想到了死……就想赶快回国。而且翻译不让我给家里打电话,还威胁我,门口有日本人把着,不让我出去,我就签了。”邓华这样解释自己签字的原因。

  10月7日,邓华飞回沈阳。接机的家人与护送的日方中介公司险些发生冲突。“看我儿子从飞机上下来,弯着腰捂着肚子,我那眼泪一下就……”邓华的母亲依然泣不成声。

  家人 日方企业应致歉、赔偿

  昨日上午,邓华一家人来到负责出国劳务派遣的慧缘公司讨要说法。慧缘公司及日方中介公司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邓华在越洋电话中多次重复:自己是自愿回国的,而且伤势已经痊愈。慧缘公司劳工部部长刘研(音)拿出当时公司与邓华的越洋电话录音以及一张“自愿回国同意书”。对于邓华反映的受胁迫签字、人身自由受限制等问题,日方中介公司负责翻译的刘经理均予以否认。

  对于承诺给予的两万五千元,慧缘一方强调:这是出于人道主义同情,“我们主要不是一个营利型企业。”昨日下午,邓华在家人陪同下到医院做了一次检查,暂时没有发现内伤。随后,邓华一家人向慧缘公司递交了一份书面材料,提出了全身检查、日方企业书面致歉、严惩行凶者和巨额赔偿等要求。

  “如果磋商不成,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为我们家的孩子讨个公道。”邓华一家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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