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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返券”不得设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7:1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魏明 李勇 金东 记者 张希)零售行业进入高度发展期,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促销时对消费者做虚假宣传的现象也屡有发生。为解决上述问题,商务部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以及在促销中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诺玛特等大型连锁超市出现全国范围的资金链断裂,引起了商务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不少零售业内长期存在的通病、惯例,严重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

  在零售业市场中,常常存在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的现象。甚至有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即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为此,商务部等11个部门将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使零售商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得到预防和有效遏制,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状况得到改善。

  商家的价格战不断升级,但消费者现在对家电卖场推出的特价机、商场的打折幅度等却产生了质疑:为什么特价机我永远买不到?为什么商场里的衣服打完折比平时高?

  商务部这次印发的《通知》中也注意到零售业中出现的这个怪现象。《通知》规定,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必须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折让利”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购物返券”应当适量、明示,不得设置陷阱;“买几送几”应当公开明示,不得误导消费;“馈赠物品”应当保证质量,不得以过期或伪劣商品充数;促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柜台或商品的,不得标称“全场促销”。商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引导商业零售企业规范促销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虚假促销、偷税逃税、欺骗性有奖销售、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及在促销活动中采用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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