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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被枪击后受重伤 案发11年仍悬而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03 潇湘晨报
男子家中被枪击后受重伤案发11年仍悬而未决

省公安厅领导对此案作出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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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被枪击后受重伤案发11年仍悬而未决

杨胜被枪击后子弹还留在体内。


    1994年5月15日晚,家住株洲市芦淞区王塔冲34栋的杨胜在家中被人用自制手枪击成重伤,子弹至今留在体内。事发后,杨胜的哥哥和父亲及时制服了凶手,并缴获自制手枪一把、子弹两发,事后将凶手和枪支交给了当地派出所,但是事隔11年后此案一直未了结,最直接的证据——当时缴获的枪支也不见了。昨日,杨胜已就此案向株洲市、芦淞区两级检察院渎侦部门控告公安机关不作为,并准备起诉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刑侦部门已受理了杨胜的投诉。

    在家中被枪击后受重伤  

    杨胜的父亲杨克斌是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退休民警,在公安战线工作了整整40年,杨胜的哥哥杨杰现在是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民警。

  1994年5月15日晚,杨胜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李芳争吵,并动手打了对方。李芳回到娘家后将杨胜打人的事告诉了娘家人,杨胜到岳母家被骂了一顿后,马上回到自己家。杨胜说,回家大约10多分钟后,李芳的两个哥哥带着另外两名男子来到他家,李芳的哥哥李友良进屋后就和他争吵起来,二人很快扭打在一起。突然,李友良掏出一把自制手枪,对着他的右胸部“砰”的一枪,他当时就倒在血泊中。听到枪响后,杨胜的哥哥杨杰迅速夺下了李友良手中的枪,并将其制服。和李友良一同来的另外3人见状,迅速逃跑了。

  事发后,杨家迅速向当地解放街派出所报了案,杨胜被送往

医院抢救。当晚9时,株洲市公安局巡警支队2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将李友良及枪支、子弹一并带往株洲市公安局巡警支队2大队进行审查。晚上11时,巡警将李友良及枪支和在现场搜寻到的子弹、弹壳一并移交给了解放街派出所。

  杨胜在医院抢救20天后脱离危险,共花去医疗费用近3万元,但体内的子弹时至今日仍未取出,现在若要取出子弹,还需要5万元左右的费用。杨胜最后被诊断为:胸腹联合枪弹伤、右下肺贯穿伤、右下肺切除术后右侧开放性血气胸、膈肌破裂、右腰部金属异物存留,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案发11年后仍未了结

  案发后,当时解放街派出所组织了专人办理。1994年10月8日,株洲市公安局南区分局(现为芦淞分局)以流氓罪提请批准逮捕李友良。芦淞区检察院经过审查,于当年10月12日认为李友良的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退补。检察机关要求补充材料较多,要找多人谈话,其主要问题是要枪支的照片或实物。而枪支当时已经在公安部门丢失,接着案卷也不见了,此案一直悬而未决。1999年,解放街派出所内勤在清理案卷时找到了该案卷,但枪支、子弹等实物至今查无下落。

  杨胜说,事后,他和家人多次找到办案单位催办案件,但数月后,得到的答复是案件卷宗和物证已全部丢失,凶手李友良也不知去向,此案一拖就是11年。杨胜说:“我们将枪支、子弹等实物证据及凶手都交到了公安机关,可最后怎么会连枪支都不见了,凶手也跑了,谁该对此负责呢?”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督办

  今年8月31日,杨胜的父亲杨克斌将此案反映到省公安厅。省公安厅领导对此作出批示:案子是有意杀人,作厅里重要信访件交办,信访处正式行文,刑侦总队督办;株洲组织专案组,对放掉李友良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枪支是否丢失,如丢失要追究责任。

  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接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批转的信函后,已责成局纪委查明情况,并研究了重新办案的方案,已组织对有可能接触该案的民警进行谈话。目前,此案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凶手和丢失的枪支也正在追查中。株洲市检查院有关负责人透露,检察机关对此案还没有调查了解,所以不便发表意见。

  本报记者 王兴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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