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凤舞“百”“万”难分 草字借条一字万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杜青通讯员万鸿青)借条中字迹太过潦草,“百”、“万”难分,因此引发纠纷。昨悉,孝感中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万元纠纷”。 据介绍,2003年5月30日,原告闻某向被告程某等二人出售注塑机3台,作价6.7万元。程某等付了部分货款后,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同年7月31日一次性付清。到期后,闻某追回3000元,余款2.7万元一直未能要回,遂起诉至孝南区法院。
借条中,有一处书写既像“叁万”又像“叁百”。孝南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系借条书写不规范所致。因借条由程某等两被告出具,应对纠纷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借条中出现争议的关键字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数字大写“万”字的书写规范,不符合数字“佰”字的书写规范,综合其他证据及证人证言等,认定借条为“叁万”元。 两被告不服,向孝感市中院提起上诉。孝感中院近日对此案进行调解:程某等二人于今年底前付给闻某2.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