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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全国铁路案值百万元 涉及三罪7男女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0月9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李和平)日前,铁道部警方成功摧毁一个流窜于全国铁路列车上、疯狂盗窃旅客财物、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的客盗团伙。10月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经认真审查后,将此案7名男女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栾会淇、王宝祥、杨利(女)、杜增国、于长武、杨春和、臧秀杰(女),分别系吉林省扶余县、德惠市、榆树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沈阳市农民或无业人员。其
中,栾会淇与臧秀杰是夫妻;王宝祥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2000元;于长武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但仍不思悔改。上述被告人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32岁,绝大多数是初中或小学文化程度,不务正业,好逸恶劳,臭味相投纠合在一起。经审查查明:自1998年7月至2005年1月期间,被告人栾会淇分别伙同王宝祥、杨利、杜增国、于长武、杨春和等人,多次交叉结伙,先后窜至深圳-汉口、兰州-西安、连云港-汉口、成都-武昌、温州-汉口、武昌-青岛、福州-武昌、北京-大连、丹东-青岛、西安-烟台和广州-海口等全国旅客列车上,疯狂作案20余次,盗窃旅客现金、金饰品、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财物,总价值超过100余万元。如:2004年6月16日,被告人栾会淇伙同王宝祥、杨利、杜增国窜上深圳至汉口的T68次旅客列车硬卧车厢伺机作案。次日凌晨2时许,在加1号车厢内,由王宝祥、杨利、杜增国三人望风,栾会淇将11号下铺旅客蔡某放于铺下的旅行箱拎至该车厢厕所内,从箱中盗窃金饰品3140余克, 价值80余万元。栾会淇得知王宝祥被抓获后,于2005年1月30日,电话告知其妻臧秀杰,让其将藏匿在家中的赃物金饰品取出转移,臧秀杰于当晚将价值249266.24元的赃物金饰品取出转移至其母家,涉嫌窝赃罪。破案后,追回赃物金饰品共计2575余克。此外,2005年2月7日铁路公安机关追缴杜增国所藏双管自制手枪一支,枪弹44发,涉嫌私藏枪支罪。

  另据查明:上述被告人栾会淇等人,之所以胆敢肆无忌惮在旅客列车上猖狂作案,且屡屡得手,得益于曾用重金买通某铁路乘警大队的两名乘警,致使其犯罪活动得到纵容、庇护和保护,现已被铁路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被告人秦某身为维持列车治安秩序的乘警长,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为按盗窃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取非法好处,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现金8200元和手机两部;更有甚者,在杨利、杜增国实施盗窃活动被失主和列车员抓获后,为使自己与二人的非法交往不被暴露而将其私放,秦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有关的规定,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故法院以两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李某身为维持列车治安秩序的乘警,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栾会淇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为其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钱物共计28900元,其行为触犯刑法有关的规定,已构成受贿罪。故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

  此案将开庭审理,等待上述7名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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