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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余吨副产品盐被查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13 大众网-鲁中晨报

  

200余吨副产品盐被查获

  本报3585000热线10月8日讯(记者 康嵩)6日清晨,淄川区盐务局稽查人员接群众举报,将4辆运载副产品盐的货车在淄川某水泥厂门口处截获。

  今天10:00许,记者在淄川区盐务局门口附近看到,被扣的4辆货车分别停在了路两
侧。淄川区盐务局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初步确认,这4辆货车内所拉的货物是用于工业生产的副产品盐(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化合物)。据估算,这4辆车一共载有200余吨的副产品盐,价值约4万余元。据介绍,车上的副产品盐是寿光一家化工厂购进的,4辆斯太尔货车负责从寿光拉货运往淄川。而这批副产品盐的货主是青州市人,该货主可能将其卖给淄川某水泥厂,却没想到在该厂门口处,这批副产品盐被稽查人员查获。

  目前,警方已介入此事。

  相关链接:

  最新下达的《淄博市盐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其他用盐(包括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化学合成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副产品盐),实行统一管理;其他用盐由盐业批发经营企业统一经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当地盐业批发经营企业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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