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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要分手,拧断她胳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30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 浦文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同居两年后,女友突然要“分手”,王某为了讨个“说法”,竟“不小心”拧断了女友的胳膊。落下终身残疾的女友因此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要断臂损失5万元。

  两年前,王某等不及女友与丈夫离婚,便同居在一起。激情退却后,两人开始为钱矛盾不断。终于有一天,王某回到两人同居的小屋,发现比自己足足小10岁的女友已经带着部分财物“一去不回”,只留下一张简短的“分手”字条。

  次日,心有不甘的王某便赶到女友工作的地方“理论”。纠缠中,王某抓住女友的胳膊,女友突然一转身,王某再用力一拽,结果女友痛苦地大叫一声,说自己的胳膊不能动了。经医院诊断,女友的左肱骨骨折。上夹板休息了3个月后,仍被法医鉴定为轻伤,伤残等级为十级。

  南京浦口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因非法同居而产生经济纠纷及其他矛盾,应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但王某不冷静对待,纠缠对方,导致女方的胳膊骨折,王某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考虑到女方对纠纷的产生也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给女方各项经济损失总额的65%,共计2万余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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