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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为她买衣,就跟我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3: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已6次因诈骗拎包被判刑或劳教的骗子说,受害人不贪就不会上当
一说为她买衣,就跟我走(图)
诈骗拎包嫌疑人蓝某专挑名牌专卖店骗人。

  本报讯 (文/图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刘伟)10月4日,开元警方在轮渡抓获涉嫌多次诈骗的嫌疑人蓝某。警方审讯时,蓝某竟称:诈骗好像成了我的一种爱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去骗。

  被抓时正在上演骗局

  9月22日,一孟姓女子向开元警方报案称,前几天她在火车站麦当劳餐厅认识一自称“刘飞”的男子,向她介绍了一个月薪四五千元的职位。后来,“刘飞”又带她去买衣服,趁她去试衣服,把她的挎包拎走了。

  近期警方已接到多起类似案件。根据受害人描述,开元警方针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加强了巡查伏击。

  10月4日中午,开元警方接到曾报过案的李小姐的电话,称骗子又出现了。当晚,警方将正准备带着另一个受骗女子去商场的蓝某抓住了。

  诈骗成了爱好

  今年37岁的龙海人蓝某是个文盲,呆在狱中的时间累计有十几年。蓝某承认,这段服刑期间,他“学”到一些东西。自2000年起,蓝某就开始了诈骗拎包。

  “没人教我怎么干,这是我自己发明创造的。干这个比较轻松,骗多少花多少。”蓝某有些得意地说。此后几年间,他几乎每次在被释放三两个月后,就再次因作案被警方抓获,至今已6次因诈骗拎包被判刑或劳教,今年6月14日才刑满释放。

  但蓝某却丝毫没有悔意。他说,虽然有时作案是因为自己好赌,将身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作案差不多成了他的一个爱好。

  “据理力争”是骗不是偷

  蓝某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偷窃。他说,偷东西名声不好听,我只是骗她们,她们自己把包交给我的,怎么能算我偷呢?有一次法院要判定他的行为是盗窃,蓝某甚至当庭“据理力争”,说自己是诈骗不是偷。

  “投资说”,也是蓝某不认为自己是“小偷”的理由。大字不识的蓝某出现在受骗者面前时,总是戴着一副眼镜,拎着一个黑色小皮包,外表斯文,能说会道。他说,为了诈骗容易得手,他先付出了“资本”,包括打扮自己,请她们去咖啡厅甚至准备礼物等。

  蓝某说,第一眼看见孟小姐,他就盯上了她手上的钻戒。“当时她说这是她男朋友送的,价值挺高的,我就想骗过来。后来约她到咖啡厅时,我专门去买了一个假钻戒,比她戴的那个更好看,花了100多元。见面后,我就假装说她来我公司应聘部门经理,要打扮高贵一点,所以就送她那个戒指,再带她去买衣服。她马上就把自己的戒指脱下来放进包里,戴了我送的那个。没想到后来我把东西拿到手,送去鉴定却说是假的,比我送的那个还不值钱。”

  蓝某从不留电话给受骗者。找到一个目标之后,他以各种借口上前搭话,或问路或打听求职场所等。靠“口才”骗得对方信任并留下她们的电话号码后,蓝某会主动约她们出来见面,地点都是较为高档的场所。

  被骗的都是因为贪财

  蓝某的诈骗手段其实很简单,为什么还有人不断上当呢?蓝某说,被骗的都是因为贪财。“如果她们不贪,为什么我一说要买衣服送给她们,她们都这么高兴地跟我走呢?试衣服的时候,我说我帮她们看包,她们都没有拒绝。”也许是因为太容易得手,蓝某肯定地说,等这次进去出来后,他还会接着找人诈骗。

  目前,蓝某交代已在中山公园、火车站、轮渡、禾祥西路及思明南北路等地作案7起,但警方在审理中发现有相当部分受骗者没有及时报案。无论被骗价值多少,警方希望受害人能主动到派出所指认嫌疑人。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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