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沈泰受贿终审被判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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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6: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9日电据楚天金报报道,利用分管长江堤防工程招标工作的便利,频吃回扣,2年间收受贿赂达人民币33万元、美金5000元。湖北省高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原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沈泰(正厅级)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经审理查明:沈泰在担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第一副局长、长江水利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长江重要
2004年1月18日,沈泰被取保候审,今年4月10日,武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沈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院经查认为,沈泰虽向本单位有关人员表示过要将受贿款退回或上交组织,但迟迟未退出或上交,直到案发后才上交,其非法占有的故意明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论处,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秦璇涂文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