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名,开发商遭起诉 法院建议:小区改名要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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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0:4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京通新城、阳光曼哈顿、金通苑、阳光华苑……现名为“京通苑”小区的开发商因多次改名等一系列问题而100多次走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经过调研后向该小区开发商发出司法建议。 “京通苑”小区位于朝阳双桥辖区,其开发商是现名为北京华润京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1999年开盘,2000年入祝但从2002年开始,朝阳法院双桥法庭
法院还发现,该小区还存在着房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但给业主们带来一定的不便,而且直接影响了该公司的实际利益。 为此,法院特意向该公司提出6条建议。法院建议该公司要保持项目名称的稳定性及公司名称的持续性,如因经营变更的,一定要将变更的情况以合理的方式及时向业主公示;建议该公司要积极协助业主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维修;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为业主开具正式的发票;还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与交流,力争双方不要闹上法庭;最后建议该公司在今后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尽量留存备案业主的详细资料。 据介绍,华润京通公司已对法院的这份建议表示感谢,并承诺将认真整改后的情况告诉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