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闹市抓贼遭6人暴打无人相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王蓉蓉) “我是因为抓了小偷被人打的,可当时却没人帮我!”前天11时许,王先生在朝阳区大柳树和众市场抓小偷时被人打伤,王先生觉得很窝气。 据王先生说,当时他和妻子到和众市场买东西,他突然看到一个穿白衬衣的小伙子将手伸到旁边一位老先生的口袋里掏东西。“我看到后,立即抓住了小偷的手,打算把小偷送到市场保安处,可就在这时,突然从市场门口跑过来6个人,把我团团围住一阵暴打,其中
随后,记者从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民警处证实了这件事情,此事正在调查中。 为了帮助别人而受伤,应不应该受到奖励?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称,如果王先生因为见义勇为的行为受到伤害,他可凭借相关证明到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奖励。如果相关部门认定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会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