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毕业生可申办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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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08:1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陈洋)10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办理人事代理关系满一年的毕业生,即日起可申办初级职称手续。 申办初级职称的毕业生,需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到毕业办领取两张《初聘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并详细填写。
职称资格评审条件: 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申请员级(初定);取得员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四年,可申请助理级。 大专(含高职)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申请员级(初定);取得员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可申请助理级(初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四年、外语达到B级、计算机达到中级,可申请中级职称。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申请助理级(初定);取得助教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四年、外语达到B级、计算机达到中级,可申请中级职称。 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三年制二年)、外语达到 B级、计算机达到中级,可申请中级职称(初定)。 博士学历:毕业当年即可申请中级职称。 另外,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在取得中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五年、外语达到A级标准、计算机达到高级标准、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在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再从事专业工作五年、外语达到A级标准、计算机达到高级标准,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办理地址:沈阳市人才大厦五楼(市政府北侧100米)联系电话:225238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