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为续“香火” 接生弃女婴被判故意杀人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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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06 国际在线 | |||||||||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0月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尹冬仔有期徒刑四年。 尹冬仔系吉水县村民,出于农村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她希望能有一个孙子延续“香火”。
可不凑巧,尹的儿媳偏偏第一胎生个女孩,又于2004年11月再生下第二个女孩,且由尹自己接生。 为了能够让儿媳在不被处罚的情况下再次取得第二胎准生证,尹故意不将母婴相连的脐带“结扎”及妥善照料女婴,而是弃之不管,导致该女婴不久后即死亡。 经法医鉴定,该女婴是活产,系窒息死亡。(廖永南 肖武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