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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表彰“创城”先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1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0月9日讯(记者 赵志斌) 淄博市获得首批“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今年的大喜事!今天上午,淄博市委、市政府对淄川区等190个单位授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韩昆山等247名同志授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指标要求,这次测评满分
为131分。在119项基本指标中,淄博市基本指标得分100.639分,特色指标得分26.20分,总分126.839分,淄博市符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推荐标准和省级文明城市的标准。淄博市的市民对创城工作热情支持,积极参与,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对窗口行业和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对城市整体形象的满意度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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