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外来工工伤案顺利理结 市劳动管理部门依法维权化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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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3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我市劳动管理部门近日妥善处理一宗外来工工伤案件,使相关外来工工伤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成功化解了劳资双方矛盾。 四川籍员工杨某日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反映其在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时右手食指受伤,企业虽然予以医疗,但不予经济赔偿的情况,要求劳动工伤部门立刻作出工伤认定,责令企业老板给予经济赔偿。接到投诉后,工伤科立即按程序受理此案,展开工
工伤科经过十天时间的紧张工作,杨某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收集齐全,证据充足,并按程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会议对杨某作出伤残十级的评定,并于当天下午,向当事人双方出具了《伤残等级评定通知书》。作出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科责令企业按规定一次性发给杨德良工伤赔偿费,但厂方以经济困难为由,没有履行赔偿手续。监察大队与工伤科分别多次与厂方负责人和杨某反复协调赔偿问题。最后,杨某表示同意接受5000元的工伤赔偿,厂方也明确答应履约。当杨某领到5000元现金补偿,他对劳动保障部门为解决此事的辛勤工作和依法行政表示感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