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报废一年后“闯灯”遭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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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54 云南日报 | |||||||||
交警解释:电子眼没看清 决定撤销处罚 “旧车明明早已报废,怎么又在环城路上闯红灯?”昨日下午,出租车车主带着交警部门下发的违章处罚通知书和新车的行车证件来到本报,希望记者帮忙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朱先生说,他出租车一年前已经报废了,可处罚通知书上说,“报废车”9月10日下午1点46分在北中环南口闯红灯。
据朱先生称,他原来的出租车车牌号为云AT4395,2004年11月14日因报废年限已到,已经交回出租车队进行报废更新,新车牌号码换成云AT6665,车型由原来的普通型桑塔纳更新为捷达,新车营运都快一年了。9月29日那天,他所属的出租车队转交了一份罚款通知书给他,通知书称,AT4395在9月10日下午1点46分,违反了北中环南口交通信号,要求他在接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罚。 本报记者随后向昆明市交警支队科技处反映了这一情况。科技处一工作人员随后通过电话明确表示:“朱先生的旧车确实已经在去年报废。经交警部门核查,9月10日当天,确有一辆捷达出租车在北中环南口闯红灯,车牌号前几位确认为“云AT439”,因电子眼拍摄距离较远,末位号码既像3又像5,这件事可能是交警部门在电脑录入时失误造成的,科技处已决定将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同时撤销对朱先生的违章处罚。” 张慧敏 申时勋 苏 颖(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