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担保担出麻烦 非法索债遭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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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0:5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10月10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谷子)浙江永嘉县碧莲镇男青年徐某为他人的欠款作担保,事后因债务人没有履行偿还义务,徐某竟用非常手段积极履行自己的“保证责任”,结果犯了法。昨天,徐某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胡某因欠戴某18.6万元,该款由被告人徐某担保,后经戴某多次摧讨
法院认为,徐某为索取债务,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债务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徐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