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院判决书诈骗 一法律工作者获刑六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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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2:00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闫毓 通讯员马国新2005-10-10) 法律工作者李某代理案件时,先后两次向被代理人伪造法院判决书,骗取办案费用9000元。10月9日,记者从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获悉,李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2年初,唐某夫妇与上海一家科技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他们找到在法律事务所工
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3000元。同时,李某的家属将9000元赃款如数退: (责任编辑: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