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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公共司售人员殴打并抢劫欲换车乘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7: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静波)一辆小公共在行驶中“趴窝”,乘客拒绝帮忙推车,竟遭到司售人员抢劫。房山法院今天透露,这两名司售人员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今年7月初,高某搭乘宋艳阳、孙长亮驾驶的小公共汽车外出办事。不巧车在中途突然熄火,怎么启动都不管用。当时,车上只有高某一名乘客,于是,宋艳阳和孙长亮就叫他
下车帮忙推推车。但高某恰好有急事赶着去办,眼见时间已不多,心急如焚的他便拒绝推车,并打算换乘其他车辆。宋艳阳两人见状很是不满,决定给他点教训,见周围恰好没人,便开口索要车费150元。高某当然不肯给,就拿出电话要报警。这时宋艳阳上去夺下手机放在自己车上,并对高某拳打脚踢。这还不算,他又伙同孙长亮一起强行用车将高某拉到某住宅小区附近,并用凶狠语言进行威胁,强迫高某交出随身所带的1800元钱,才把手机交还放人。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宋艳阳、孙长亮采用胁迫手段合伙抢劫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该院以抢劫罪判处宋艳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孙长亮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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