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自考”免考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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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自考办了解到,自学考试英语(一)、(二)课程免考有新的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CET)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不含2005年CET成绩通知单),2007年12月31日前仍可在自学考试英语(一)、(二)课程免考和学位申请中使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CET所有级别的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自学考试英语(一)、(二)课程免考和学位申请的条件。林秀慧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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