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变质赤贝上桌食客获赔三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消费者叶先生等人就餐时吃到了变质赤贝,商家给出的调解方法为“二选一”:要么给他写保证书,承担顾客若出现因食用这些赤贝而出现健康问题的就医费用;要么给他们就餐的整桌餐费打8折。而叶先生了解到新实施的《浙江省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后,将这家海鲜城投诉到有关部门,这起餐饮消费纠纷昨天重新得到了调解。

  本月1日晚,叶先生与朋友在市区一海鲜城就餐。席间发现,端上桌的赤贝有异味,要求餐馆给个说法。餐馆服务员将赤贝端给大厨察看后称,那道菜没有问题。于是,叶先生等人也就半信半疑食用那道菜。但吃后发觉,该赤贝味道与以往食用的赤贝大不一样,且其色泽也明显暗淡。叶先生等人再次要求该餐馆人员确认。海鲜城领班确认该菜有问题后,与该店的负责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并表示,他们只能给叶先生等人点的整桌菜打8折,或承担因食用该赤贝而发生健康问题的费用。当晚,叶先生等人待海鲜城出具了一张承担其健康问题的保证书后离席。

  前天,叶先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根据新施行的《浙江省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遇到食物变质等情况,消费者尚未食用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有问题食品价款的一倍;食用后尚未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的,应退还有问题食品的价款,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本桌消费总额的二成。

  昨天,经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有关人员调解,叶先生等人同意接受海鲜城一次性赔偿300元。通讯员金勇本报记者潘达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