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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出国发展仓促踏上“跳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律师称,法庭可作“缺席判决”市区读者李先生来电:我结婚近三年了,婚后妻子一直住在国外,我想离婚,可妻子不愿意回国。请问我能否单方面提出离婚?

  记者核实:2002年底,李先生和潘某经人介绍认识,没多久就登记结婚。但是,婚后潘某长期旅居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商,没有履行妻子的义务,双方所谓的夫妻感情也无从谈起。李先生坦言,当初是因为自己在国内发展不好,才仓促地选择与在国外生意颇有起色
的潘某结婚,本来以为能以婚姻为“跳板”,来个“鲤鱼跳龙门”。可是结婚近三年来,出国签证一直未能办理。见出国无望,李先生便想结束这桩没感情的婚姻。可是,潘某竟以回国花费太大为由不愿回国。离婚受阻而不能重找幸福,李先生为此犯愁不已。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余章华律师告诉记者,他近日也接到一个类似的案子。市区一女子也是想以婚姻为“跳板”,草率与一西班牙华侨男子结婚,可是婚后发现出国签证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结婚三年多,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到一个月。为结束名存实亡的婚姻,该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余律师称,此类婚前基础不好的涉外婚姻,如果国外一方不愿回国或不愿离婚,国内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即使国外一方没有到庭,法院可以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缺席判决”。

  据了解,近年来涉外婚姻数量有所上升,其中不乏为尽快飞上外国的枝头欲变“凤凰”者,将涉外婚姻当作通往国外、改变现状的“特快列车”。一些社会学者认为,他(她)们把婚姻看成是飞往异域他乡的捷径,希望借婚姻之路改变自己的人生方向,而忽视了双方的情感交流,最终导致出国梦破碎,有的甚至留下终身的悔恨。让爱作主,以深厚的感情做婚姻基础,才能成就美满姻缘。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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