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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球机“打败” 王涛索赔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21 新京报

  一乒乓球机以其形象做宣传;王涛称从未答应做广告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前乒乓球世界冠军王涛,出现在一种乒乓球机的广告当中,并被这种机器打败。而王涛认为,自己从未答应过为乒乓球机做广告。为此,王涛将该乒乓球机的生产销售厂商告到法院,为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索赔60万。

  昨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起诉的两家公司是广东宝丽雅公司及其销售代理公司北京水晶恋公司。昨日,王涛并未亲自出庭,其两位代理律师出示了两被告的宣传画页,在“至高无敌乒乓球机”(也称无敌手2008乒乓球机)的产品宣传画中,标有一句旁白———世界冠军王涛说:“不错,它打败了我,太好玩了1

  王涛在起诉书中说,2000年6月,他受宝丽雅公司邀请,与该公司研发的乒乓球机进行了试打。但去年8月以后他发现,宝丽雅利用他的肖像为乒乓球机做宣传,还有类似于“奥运会冠军王涛抖擞精神,使出浑身解数与智高无敌乒乓球2008电子游戏机———‘乒神’过招。结果‘乒神’技高一筹,王涛败下阵来”等广告词。

  王涛认为,这些断章取义的广告词对自己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而且二被告使用自己的肖像也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中央电视媒体黄金时间、平面媒体明显位置上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50万,精神损失10万。

  水晶恋公司缺席了昨天的庭审。宝丽雅公司则认为王涛“告错了人”。宝丽雅公司称,真正生产、销售该乒乓球机的公司是顺德恒业公司,并且该公司与王涛签订了产品推广协议书,自己不过是和顺德恒业公司同属香港恒业集团。

  王涛的律师指出,宣传画上明显标有宝丽雅公司的名称,而且律师曾经针对此事给宝丽雅公司发过律师函,其回复中也承认使用了王涛肖像。对此,宝丽雅公司的律师解释,是公司当时搞错了,并称广告画页上有公司的名字“只不过是集团的发展策略”。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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