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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业被起诉供暖费照常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0:41 新京报

  在业主门边贴通知称欲收取每户3000元左右供暖费

  本报讯(记者 张寒)昨天,裕瑞轩小区业委会成员将相关证据整理好,准备提交朝阳法院。因小区旧物业阻止新选聘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本报10月2日报道),业委会已于10月8日起诉旧物业。

  业委会主任范兆明说,他们已到朝阳法院起诉物业,法院工作人员称,炒物业的事情较为特殊,他们需了解情况后立案。范主任说,业委会将整理相关证据,等待立案。新选聘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马经理表示,他们会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范兆明说,旧物业仍未离开小区。并在业主的门边贴上收取供暖费的通知,每户收费3000元左右。居民陈女士表示,她不会将今年的供暖费交给旧物业,因为旧物业的合同已经于9月30日到期。新物业负责人马经理称,在物业行业中存在事实服务的规定,如果旧物业提供供暖,在供暖后居民要交给物业供暖费,但已没有授权的旧物业不应该在事前收取供暖费。

  而旧物业(裕发弘瑞物业公司)的李部长说,一些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他们肯定要收,至于取暖费问题和业委会起诉的问题,他表示不方便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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