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新疆蜜蜂蜇死晨练人 养蜂人赔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0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新疆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8日对一起蜜蜂蜇死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养蜂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7995元,加上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同时判当时承运蜜蜂的两名司机各赔偿1000元。

  7月13日,养蜂人吴明中、郑礼佟租用韩某和陈某的车搬运蜜蜂。两司机驾驶满载蜜蜂箱的汽车途经新疆农八师149团场时,因路面颠簸,大量蜜蜂从蜂箱中飞出,将正
在自家附近晨练的张老汉蜇伤,张老汉被送往莫索湾垦区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