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摊位将他人伤害致死 嫌犯隐姓埋名6年最终落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1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为争摊位将人伤害致死,隐姓埋名潜逃6年之后,又合伙盗窃7辆汽车,最终仍难逃法网。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洪伟涉嫌故意伤害、盗窃和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9月14日5时许,在海淀区玉渊潭公园附近,张洪伟因抢占摊位与邓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张洪伟持刀刺穿邓某左胸壁及心脏,致邓某死亡。20
法庭上,张洪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回答关于争摊位将人伤害致死的犯罪经过时,他说当时双方发生争斗后,他从一个水果摊上操起了一把刀就比画起来,混乱中将邓某扎伤。 张洪伟从此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他花2000元钱为自己办了个假身份证,改名叫苏维亮。2004年8月,张洪伟与两个同乡张洪军、张瑜联系上后,便开始做起了偷车的“生意”。 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