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派出所所长开赌场被判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1:23 新京报 | |||||||||
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认罪态度好被轻判缓刑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记者昨日获悉,一派出所原所长涉嫌与他人开设赌场,于近日被朝阳法院以赌博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缓刑一年执行,处罚金1000元。
42岁的被告人胡海兵是铁道建筑公安局第十六公安处六分处第一派出所原所长。据朝阳检察院指控,平日里嗜赌成性的胡海兵由于“手气不好”,输掉了不少积蓄。为了尽快地把钱捞回来,胡海兵决定和赌友一起合作开赌常今年3月23日,胡海兵与他人租用位于朝阳金盏乡北马坊村的两间平房,支起了赌局。通过“抽头”,6天内获利2.5万元。据介绍,3月29日凌晨,民警在赌场将胡海兵当场抓获。 法庭上,胡海兵认罪。他说,开赌场的平房每天房租高达千元,服务设施齐全,还设有专门做饭的厨子。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胡海兵已构成赌博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酌情予以上述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