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留纸条 勒索失主3万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2:0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一“梁上君子”盗得财物后,还在现场留下纸条,威胁被盗公司把赎金汇到自己的账户上,否则将盗得的东西扔掉。 昨日,福州市闽侯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4万元。
今年2月12日晚9时许,陈某窜至闽侯县青口镇东南汽车城,翻墙进入正道汽车配件(福州)有限公司的车间内,窃取模具侧片11对(其中2对因嫌太重没拿走),电脑主板4块、内存4条、显卡4个及其他电脑配件。 陈某离开现场时,写了一张纸条贴在门上,要正道公司将3.5万元人民币汇入其用假身份证在闽侯青口某银行所开的账户上,以赎回上述被盗物品,否则将东西扔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