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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搁浅 急回广西办理新身份证确认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3:1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隆安讯(记者孙小娟)9月底,本报连续报道了广西男子林超忠在广东打工期间被误认抢劫致人死亡,从而惨受3年牢狱的不幸遭遇。林在申办国家赔偿期间,因身份证丢失而遇到了“无法确认身份”的麻烦。国庆期间,他赶回隆安老家重新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簿。10月10日下午,林已顺利拿到了新身份证。

  林超忠告诉记者,被无罪释放后,他于9月26日向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法院要求他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以便确认其身份。然而坐牢后不久,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丢失。在律师指点下,他到广东台山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暂住证(也是身份证明的一种),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有办成。无奈之下,林急忙与家乡公安部门联系,希望能尽快重新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免错失申请赔偿的机会。

  10月5日上午,林超忠从广东赶回隆安老家。在村委开具好相关的证明后,10月8日上午,林超忠拿着家人的户口簿来到隆安县原敏阳乡(现已更名为城厢镇)派出所,要求办理特快身份证和新的户口簿。派出所民警为他填写了“同意申领”的证明后,告诉他此类证件需要县公安局批准后再到区公安厅办理。在隆安县公安局,林被告知其旧户口簿需要更新,同时遗失的身份证也要挂失。在办妥各项手续后,10月9日,林超忠到区公安厅办证大厅办理特快身份证。10月10日下午,林超忠顺利拿到了新的身份证。

  林超忠在广东的代理律师谭驰告诉记者,10月10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林超忠的赔偿申请,林及时补办了身份证,不会使此案的进程受到影响。

  编辑:杨东 作者:孙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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