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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司机请“巡逻队”监管 过境车服务员被打昏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4:00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奚振海

  为了防止过境班车拉客,荔浦县城的本地班车司机请人组成了一个“巡逻队”,一旦发现有车辆在县城“违规”载客,这些人就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并向运管部门报告。10月6日,“巡逻队”和一辆蒙山县的班车发生冲突,10多名队员将18岁的班车服务员殴打至昏迷。

  过境车拉客被追打

  据介绍,10月6日,司机陈某驾驶班车由桂林开往蒙山县,下午2时30分许,在经过321国道荔浦县五里路段时,他拉了两个乘客。车子再次启动后,随即被一辆摩托车追赶,后来,摩托车突然超车挡在他的班车前面,拦住去路。陈某说,当时他紧急制动,但还是撞碎了摩托车的转向灯罩。

  车子被拦下后,骑摩托车的人立即打了个电话,不久陆续来了十几个骑摩托车的人,紧接着,几名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以“不按核定站上下旅客”为由扣押了他的营运证正本。陈某说,他知道荔浦县城从龙口(北)至五里(南)之间不准客车上下乘客,追赶他的摩托车是本地车主请来守在这个路段的“巡逻队”,但他认为当时上客的地方已经过了五里。

  被扣了营运证后,陈某以为事情已经结束,准备开车走,但骑摩托车拦截他的那个人以车灯被撞坏为由要他赔钱,双方发生争吵。见对方10多个人要打他,跟车的服务员赖某出来阻拦,结果被这些人拖住摁在地上一阵猛打,头破血流,昏迷了过去。

  “巡逻队”还在“监管”

  10月10日,记者前往荔浦县了解此事。下午1时多,记者乘坐的班车在进入县城时,看到公路边一顶太阳伞下站了两个人,戴着摩托车帽,旁边停了两辆摩托车。司机说,这两个人就是“巡逻队”的。随后,记者从“巡逻队”中一人口中获悉,他们10多个人有的是附近的农民,有的则是县城的,平时就在马路上守着过境班车不让拉客。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荔浦县中医院,18岁的伤者赖某还躺在病床上,但已经清醒。据医生介绍,伤者昏迷了约15分钟,有轻微脑震荡和脑细胞血肿症状,需要修养一个星期左右。

  记者辗转找到了当日执法的县运管所一名稽查员。据他回忆,接到“巡逻队”的电话,一共派了4个人前去执法。司机被追赶时,他的视线也跟了过去,这时候,班车服务员从他身边走到他的背后。突然他听到“巡逻队”中有人喊了句:“他要拿刀子1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服务员已经被对方打倒在地。据他介绍,整个打斗过程才持续了几十秒钟,他们想阻止都来不及。

  上路拦车谁才有权?

  这个“巡逻队”在马路拦车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了解到,“巡逻队”是部分本地班车的车主请来的,目的是杜绝过境车拉客。依据《道路交通法》,县城禁止车辆上下客,运管部门还在县城两头的入口处竖了醒目的牌子,但因为人手不够,不能时时上路监察,所以还是有车拉客。后来,本地班车车主就请了人在沿路巡逻,一旦发现外地车拉客,就马上开摩托车跟踪拦截,并报告运管部门来处罚。

  荔浦县运输管理所所长钟坚告诉记者,10月6日因为正值黄金周,所里的人全部上路检查去了,所以“巡逻队”没找到他们。他表示,如果对方作为社会力量义务监督,他们表示欢迎。但同时他说,只有交警、运管部门对“不按规定上下客”有执法权,在城区,城管部门也可以查处。但这些人不是公务人员,既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处罚权。而且处事的方式也不妥。据悉,“巡逻队”是今年9月份组织的,当地每辆营运客车每月都要向“巡逻队”交钱。

  记者从荔浦县荔城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在当时已经录了口供,并要求打人的一方拿出2000元押在医院。具体事情要等伤者痊愈后,再作调查并定性。

  编辑:杨东 作者: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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