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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自来水价10月起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6:01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宝鸡讯 (记者 袁锋)记者昨日从宝鸡市有关职能部门获悉:该市自来水价格从10月份起开始上调,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每方1.70元调整为每方2.25元。

  据悉,宝鸡市本次水价调整具体方案是:对用户的最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57元,其中:自来水基本水价上调0.37元(含水资源费0.10元,冯家山水库供原水价格0.04元);污水处理费上调0.20元,由现行的0.31元调整为0.51元
,上调幅度达64.5%,公用事业附加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调整后每立方米最终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2.2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2.50元,经营服务用水3.20元,特种行业用水5.00元。这次水价调整对城市低保户用水继续实行优惠,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即每立方米1.70元。另据调查,水费支出在工业企业成本中约占1%,水价调整对企业经营影响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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