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棍杀父亲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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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4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10月8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广正酒后滋事,用木棍打击其父头部多次,并致其死亡一案审理终结,李广正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怀远县马城镇岗李村村民、78岁的李如青与老伴耿秀英生有5个子女,5子女均成家,现年39岁的李广正是他们的二儿子。李如青、耿秀英老夫妇因难以忍受儿子李广正的打骂,在其长子房屋的东山墙处搭建一小间简易住房单独生活。但李广正又以父母是在他的土地
今年5月1日下午4时许,李广正酒后来到父母亲的住处,直接从简易房后爬上屋墙,用手揭起房上的石棉瓦往地上扔,李如青夫妇连忙上前责问李广正为什么要扒房子,双方发生争吵。李广正从房上跳下并从地上拾起一根杨槐树棍,冲着其母亲耿秀英打来。耿秀英拄着拐棍慌忙往后退。这时,李广正又转而挥舞木棍砸向其父头部,一棍将李如青打倒在地,紧接着,李广正又持木棍对李如青的头部猛砸三、四棍。后李广正逃离现常李如青被乡邻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救死亡。案发后不足2个月,其老伴耿秀英也在悲伤中因病去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