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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私吞补偿款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4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身为村支部书记,私吞土地补偿款。被告人胡某因贪污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胡某家住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某村,犯罪前曾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经审理查明,2001年,合徐高速公路建设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时任村支部书记的胡某与村委会主任娄某(另处)及村民组组长于某(已判刑)等人经过预谋将一部分土地补偿款分给农民后,
将余下的补偿款私分。同年11月份,胡某接到三个村民组的土地补偿款3万元,胡某从该款中拿出1.5万元交给娄某,将剩余的1.5万元占为已有。案发后,胡某退还了所私吞的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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