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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犯现象严重 广东今年上半年有1277位老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1:3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广州10月10日电(吴俊、刘洪群)房屋被侵占、婚姻受干涉、赡养无保障……一系列侵权行为威胁着广东老年人。在重阳节到来之际,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广东省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277位老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权。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军港告诉记者,广东省现有800余万名老年人。近年来,随着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除了赡养纠纷、扶养纠纷、继
承纠纷、房产纠纷,还出现了许多其他侵犯老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据介绍,针对老年人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3种:子女不赡养老年人,社会上违法损害老年人权益,老年人的再婚受干涉和再婚引发矛盾。

  马军港说,针对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增多的现状,广东省司法厅选派工作人员担任各地老龄工作机构、涉老福利机构的法律顾问,设立老年人服务网点,发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载体作用。同时,开展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赡养、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遗产继承、老年公益事业财产、老年人企业股份合法收入、出国定居等各类公证业务。2004年共办理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各类公证1.3万余件。另外,代理各类民事和经济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养老金、请求损害赔偿等,为老年人伸张正义。

  据统计,自1997年至2003年,广东省共有5000多位老年人受到了法律援助。而到2004年,仅这一年广东就有1938位老人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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