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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生猪屠宰条例 屠宰场要离居民区500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1:35 云南日报

  生猪产品质量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一部从源头上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的《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草案)》,昨日由昆明市政府提请昆明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对屠宰场的设置、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检验检疫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生猪屠宰厂(场)的选址,应当符合辖区内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
专项规划,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范围内,与医院、学校、幼儿园、居民区等直线距离在500米以上,不得妨碍或者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等。同时规定,在昆明市主城、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规划区范围内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还要实行封闭式屠宰等条件。张雅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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