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油耗子”搞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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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21 今晚报 | |||||||||
本报讯 为谋取利益,两男子不顾爆炸危险,伙同他人以卸下油井油管上的压力表接上橡胶管的方法盗取原油。日前,大港区人民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二人不服,已上诉至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袁某系辽宁铁岭人,男,40岁,家住本市大港油田;另一被告人赵某系河北省人,男,39岁,住大港区某村。今年5月31日至6月7日间,被告人袁某伙同刘某、周某(均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原油,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刘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