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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钱财再强奸 两罪并罚入牢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32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无业人员张凤刚伙同他人抢劫女青年钱财,得手后又对女青年实施奸淫,日前南汇区法院对其两罪并罚,判处张凤刚有期徒刑10年。

  今年5月25日上午,张凤刚伙同他人经预谋,将事先搭识的女青年陈某诱骗至南汇区惠南镇某旅馆客房内,张用水果刀威胁并用封箱带捆绑陈,从其身上劫得人民币100元、手机1部、铂金项链1根及暂住处钥匙,并威逼陈说出存放在其暂住处的银行卡密码。而后,张至
陈暂住处劫得人民币2000元、银行卡1张,于当日中午,将劫得的银行卡交同伙去市区取款,并等待同伙消息。后张在看管被害人至深夜时,强行与陈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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