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爬郑州二七纪念塔 称单位侵犯其权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34 胶东在线

  

男子爬郑州二七纪念塔称单位侵犯其权益(图)

  昨天上午9时40分左右,一男子在郑州市二七塔12层近60米的高处趁人不注意,突然翻过护栏,坐在一塔角上向广场喊叫,情绪激动,身子随风左右摇摆,非常危险。后该男子被赶到的德化街派出所民警救下。河南商报

  

男子爬郑州二七纪念塔称单位侵犯其权益(图)

  看到记者已经到场,跳塔男子才同意把手伸向前来救助的民警。大河报

  昨天上午,一名男子爬到二七纪念塔第12层,骑在塔檐,直到确认数名记者赶到现场后,才肯从塔上下来。该男子自称姓王,52岁,自称单位侵犯了他的权益,爬塔是因为“想让人们关注我的事”。

  昨天上午,一名男子爬到二七纪念塔第12层,骑在塔檐上向下撒传单。直到确认数名记者赶到现场,才从塔上下来。事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天上午10时整,记者赶到二七纪念塔下,一名男子正骑在纪念塔东侧塔钟下方的塔檐上,一只手抓着檐瓦,一只手向空中挥舞,嘴里喊叫着什么。下面的广场上不少人在围观。可以看到先期赶到的民警正在劝说,但男子不予理睬。

  据介绍,约8分钟前,有人发现从空中落下几张传单,抬头一看,那男子已经坐到塔檐上,衣服被风吹得鼓胀,十分危险,目击者立即报了警。几分钟后,记者赶到塔上,民警还在劝说,那男子不为所动。这时,几名摄影记者对着他不断拍照,他突然对民警说了句“记者来得差不多了吧”,然后拉住民警的手从塔檐上爬下来了。男子自称姓王,52岁,之所以爬到纪念塔上是因为“想让人们关注我的事”,他自称,原工作单位侵犯了他的权益,觉得不公平。

  王某随后被带到德化街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说:“如果情节严重,此类行为可以被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罪,进行治安拘留。”王某称没有想到自己这样做会违法,表示以后将以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记者 毛磊文 刘梦涛 图)责任编辑:李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