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占道堆放一堆砂 酿成事故赔九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7: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0月11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王毕振)日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因占道堆放一堆砂,施工现场未设明显交通标志示意,酿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施工业主上饶某路桥工程总公司某工程处被赔原告事故死者家属人民币9万元整。

  今年6月19日22时许,家住婺源县紫阳镇彩虹路的程成林驾驶赣EF3215号“建设”牌
两轮摩托车,由紫阳镇高砂村沿白景线往紫阳镇七里亭方向行驶,行至白景线42公里加500米处,与相对来车交会时撞上堆放在公路上用于修筑公路护肩墙的砂堆失控倒地,造成程成林受伤,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程成林和上饶某路桥总公司某工程处双方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相当,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嗣后,原、被告就此事故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该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开庭调解审理,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