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浴池洗澡受伤获赔一万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1:49 新京报

  开水阀脱落后原告砸门逃出被割伤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王艳)顾客在浴池洗澡时开水阀突然脱落,为躲避开水被玻璃割伤。近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浴池经营者赔偿伤者1.2万元。

  伤者杨钢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5月1日下午3点多钟,他交了4元洗澡费后,在发改
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浴室内洗澡时,开水控制阀门突然脱落,一瞬间开水喷洒到他的身上。由于门把手脱落,他一时没有打开门。情急之下,杨钢打碎了玻璃爬出,身上多处被碎玻璃割伤。随后,杨钢被诊断为右前臂及左髋部被玻璃刺伤,并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

  杨钢认为,是发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设备有瑕疵,才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其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发改物业公司称,当天杨钢去洗澡时,公司服务员已口头告诉其不要进去,是杨钢趁服务员不注意自己进去的。事发时浴室内只有杨钢一人,具体情况其他人并不清楚。

  法院经审查认为,发改物业公司作为浴室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赔偿杨钢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