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洗澡受伤获赔一万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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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1:49 新京报 | |||||||||
开水阀脱落后原告砸门逃出被割伤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王艳)顾客在浴池洗澡时开水阀突然脱落,为躲避开水被玻璃割伤。近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浴池经营者赔偿伤者1.2万元。 伤者杨钢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5月1日下午3点多钟,他交了4元洗澡费后,在发改
杨钢认为,是发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设备有瑕疵,才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其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发改物业公司称,当天杨钢去洗澡时,公司服务员已口头告诉其不要进去,是杨钢趁服务员不注意自己进去的。事发时浴室内只有杨钢一人,具体情况其他人并不清楚。 法院经审查认为,发改物业公司作为浴室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赔偿杨钢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