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您的爱心 帮困难群众过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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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2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文锦)为帮助城乡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昨日省委及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10月份在全省大中城市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扶贫济困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踊跃参加捐助活
除各级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外,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捐助活动。各地在分配使用捐赠款、物时,必须首先考虑最困难的群众,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鉴于今年各地都有灾情发生,各市接收的捐赠款、物原则上留作自用,省上不统一调拨,但必须保证在11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安全过冬。 |